几十块钱用大牌、出差旅行方便携带、就算过期也不心疼……在新的消费形势下,化妆品“小样”逐渐成为美妆行业的“网红”,线下集合店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各大电商平台都有大量化妆品“小样”在售。劳动报记者获悉,近
普通化妆品注册备案常见问题解答(五)1、问:化妆品注册备案过程中如何正确填报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答: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等法规和技术规范规定,化妆品注册人
化妆品的宣称功效充满吸引力,能够快速地抓住人们的眼球,从而引发更多消费者的购买欲望。然而,功效宣称表达亦存在风险,一不小心就容易踩了法律法规的雷区。那么,当这些功效宣称呈现在化妆品包装上时,我们如何避免化妆
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十三期)(功效宣称专刊)问题1:如何根据备案申请表分类编码中的功效宣称判断产品是否属于普通化妆品?答: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用于
依据《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按照规定对出厂的化妆品留样并记录。留样应当保持原始销售包装且数量满足产品质量检验的要求。留样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使用期限届满后
自去年《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正式落地后,化妆品行业接连出台配套法规,而经过一年的过渡期后,新规的影响正在逐步凸显,尤其是2022年年初开始就有一系列法规落地实施的重要节点,且相关法规政策还在不断添新。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年度报告有关事宜的公告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5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宜的通告为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5号,以下简称第35号《公告》)要求,保障化妆品注册备案新
为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了《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及判定原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随着化妆品行业的日益发展,从对美的追求的消费升级到生活日用必备的新消费品类,化妆品早已经切身关系到每一个消费者。直接作用于人体,其质量对于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有着很大影响。
为规范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工作,保证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化妆品产业健康发展,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法规规定,现就进一步明确原特殊用途化妆品
昨天(8月30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通知”)的通知。通知表示,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