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佚名 2023年03月09日
对于化妆品而言,产品名称是具有唯一性的特征指标,不仅仅是针对市场而言,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的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也是同样的,一旦系统识别到重名产品,系统就会进行提示,显示产品已存在。
化妆品注册(备案)企业都知道产品名称的重要性,但还是有企业会因为商标、市场变动、产品宣称不规范等问题面临产品名称变更的窘境。
1、已经注册或备案的产品,产品名称可以变更吗?
《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已经备案的普通化妆品,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改变产品名称;没有充分的科学依据,不得随意改变功效宣称。
从这里可以看出,针对普通化妆品的名称变更,从法规角度是可变更,但有变更条件,需要有正当且充分的理由,一般为历史产品,因命名不规范,为避免误导消费者而进行的名称变更。
《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已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的注册事项发生变化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变化事项对产品安全、功效的影响程度实施分类管理:
(一)不涉及安全性、功效宣称的事项发生变化的,注册人应当及时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二)涉及安全性的事项发生变化的,以及生产工艺、功效宣称等方面发生实质性变化的,注册人应当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产品注册变更申请;
(三)产品名称、配方等发生变化,实质上构成新的产品的,注册人应当重新申请注册。
从这里可以看出,针对特殊用途化妆品产品名称实质上构成新的产品的,产品名称是不允许变更的,必须重新注册。
2、已经注册或备案的产品,因产品功效评价结果不能支持其宣称,是否可以进行产品名称变更?
《化妆品监督管理常见问题解答(三)》
对于2021年5月1日前已经注册备案的化妆品,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按照过渡期政策规定,上传相关产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注册人、备案人按照《规范》要求对相关产品进行功效宣称评价后,评价结果不能支持其产品名称或标签涉及的功效宣称内容的,可在过渡期届满前提出变更申请,根据产品实际属性对产品的分类编码进行调整,同时对产品名称或标签相关内容进行修改,使之符合法规要求。
根据此问答,可以明确的得知,符合条件的产品是可进行产品名称变更的,但需要满足几点条件:
1.必须是2021年5月1日前已经注册备案的化妆品
2.产品进行了功效宣称评价后,评价结果不能支持其产品名称或标签涉及的功效宣称内容的
3.需2023年5月1日过渡期届满前提出变更申请。
综上所述,产品名称是否可以变更,取决于企业如何选择,如何操作